服务项目名称:离休干部报销医院结算的医疗费。
服务对象: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。
政策依据:成办发[2001]129号
服务内容:报销离休干部在医院记帐结算的医疗费。
需提供资料:门诊:1、门诊费用结算表;2、患者本人签字认可的专用复式处方和病历;3、患者本人签字认可的复式检查治疗单;4、财政统一监制的门诊发票;5、门诊费用明细表;6、门诊医疗费用汇总表。
住院:1、财政统一监制的住院发票;2、出院证;3、患者本人签字认可的住院医疗费用清单;4、住院医疗费用结算表;5、住院费用汇总表。
服务程序:1、受理拨付申请资料;2、门诊或住院费用审核;3、根据审核结果拨付医疗费用;4、拨付单据医院经办人员、社保经办人、复核人签字。
服务时间和地点: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9:00-----下午5:00
社保局3楼A区13号
承办部门:成都市社保局补充医疗保险处。
联系电话:87706723
服务时限:工作日办理,随到随办。
收费依据、标准:免费。
备注:1、 单位结算后需使用非经营性收据进行转帐;2、 离休干部医疗证由单位经办人到社保局办理。
医院地址: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逸都路1号附16号(双楠伊藤洋华堂对面(了解更多详情,请点击这里)